手术同意书,签还是不签? |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5-01-24 12:42) 点击:372 |
手术同意书,签还是不签? 手术前医师都要向患者或家属交待术中或术后可能发生的危险,并列出一份写有可能发生的危险的文书,让患者或家属签名同意,然后才能实施手术。手术同意书是现代医疗制度中医患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书。一部分医务人员把手术同意书作为免除责任的“护身符”,无论大小手术,尽量多列手术风险,罗列的手术风险越来越多。一些患者或家属认为这是一种承诺书,承诺出现所列举的危险医院不负责任,签字前顾虑重重。更有人认为这是医院乘人之危签订的霸王合同或生死合同。那么,手术同意书,签还是不签? 一、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知情同意权由知情权和同意权两个密切相连的权利组成,知情权是同意权得以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同意权又是知情权的价值体现,强调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赋予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相应的告知义务,使患者在了解自己将面临的风险、付出的代价和可能取得的收益的基础上自由作出选择,从而维护患者的利益。 二、签字制度的意义。 签字制度并不意味着责任的转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得到患方的签字,只能说明患方同意实施医疗行为,并不能免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一旦违反医疗原则所应承担的责任。也就是说,患方的签字并不意味着要承担所有不利的后果。 公众特别是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的时候,应该正确理解签字制度的设立意义,同时也要求医疗机构在履行手术前签字同意义务的时候,应该给患者和家属讲清医疗风险所在,讲清这个签字制度的本意,以及医疗过程当中,医务人员应该遵守的原则和治疗的方式。 因此,签署手术同意书,并不意味者责任转移。一旦出现不良后果,还是要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是否违反医疗原则,签署手术同意书并不意味着免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原则给患者造成损害时所承担的责任。所以,手术同意书,签还是不签,本来无需纠结,而之所以纠结,是我们错误理解了它在法律上的意义。 《医疗纠纷观察》公众号杨全玉律师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