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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全玉
杨全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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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3709200510462342
  • 资格证号:
  • 地区:山东-泰安
  • 手机:13685486890
网站公告

杨全玉律师撰写的《医患关系的密码》一书,已经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发行。2017年7月16日法制日报读书栏目对该书的介绍:《医患关系的密码:“医疗+法律”思维解决医疗纠纷之道》从一个非常独特的视角剖析了医患关系的秘密。几个生动的真实案例,一层层剥开了问题的表象,让你看到一个赤裸裸的真相。医疗纠纷、医患矛盾从来都是现象,而不是本质。虽然医疗过错客观上表现为医生和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但其原因并非如我们认为的疏忽大意和缺乏责任心这么简单。其症结在于思维方式,解决之道是“医疗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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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合同债务如何处理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0-21 03:36)     点击:197

  我想请问一下,我老公在2004年初向信用社借了19000元的贷款,我们是2004年年底经人介绍结的婚,去年因车祸他去世了,现在信用社来向我追要债款。他出车祸时,那台车出售的钱已经全部用于还债了,如今我带着一个二岁多的儿子,无任何经济来源。请问我现在是否要还这笔债?

  补充:"但能够证明所负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我还不太能理解清楚. 我老公所借的钱是用来买车,他当初买的那台车是在婚后卖的,所得的钱再借了一些钱重新买了另一台车,出车祸时正是后来买的这台车.因为是出了车祸的车,到处都损坏了,等于是卖废铁一样的.只卖了原价的十分之一.而那些钱已经还了后来借的钱,我想再请问一下,我还需要还信用社的钱吗/

  答:你对丈夫的婚前债务没有偿还义务,但你若继承了丈夫的遗产,有义务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没有继承遗产的,则没有偿还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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