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读律师三则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3-05-17 05:15) 点击:671 |
浅读律师三则 山东华林律师事务所 杨全玉 (一) 律师水平的高低不是与其他律师的比较,而是对于案件的把握和解读。我希望每一个当事人相信我,我更希望当事人相信的是我对案件的把握和解读。 案件做到什么程度是一种境界? 我认为对案件事实的把握,极尽可能,考虑到每一个案件的细节,可能有利的,可能不利的,不仅要抓住主要矛盾,而且将整个案件谙熟于心,信手拈来,做到对案件的把握和掌控,我希望并努力将案件解读到一种一语中的的程度。 (二) 我希望能把案件解读到一个真实的状态或者接近真实的状态。不是歪曲事实,去适应法律,而是尽力寻找与事实相适合的法律与法理。 解读案件的标准是什么? 尊重事实,尽量还原事实或者法律事实。要根据事实去寻找对我方有利的法律依据和法理解释,而不是为了迎合法律去修改或者变造事实。 回到事实,回到真实,回到真实的事实,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三) 认可自己的职业。 依法治国的落脚点是法律的公平正义。法律的公平正义,最终要落脚到一个一个的人,一个一个的事,每一个个体生命都得到了尊重,每一个个体权利都得到了维护,这就是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具体来说,就是要落实到一个一个具体的案件,一个个案件得到了正确处理,就体现了司法的公平和正义。 律师作为一种职业来讲,或者说任何一种职业的存在均是由其相应的作用,而不存在高低贵贱。律师不比其他职业高贵,其他职业也不比律师高贵,都是平等的。 律师与法官、检察官职业的特点都是在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所不同的是站的角度不一样。而律师在三者之间是最弱势的,没有权力,但却是不可或缺的,因为律师制度的设立是法制制度本身就需要对权力制衡,进而产生的一种职业,这是法制建设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是,因为律师没有权利,而我们面对的是一个矛盾的交接点,会被误解,而内心也会感到迷茫,甚至怀疑律师职业的价值。所以,认可自己的职业,才能解除迷惑而一直坚持。而认可自己的职业,就得需要有一个自己坚守的原则,一个自己认可的原则,这个原则,是对职业的认同,是对生命、权利的敬畏与尊重。 |